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鄞州明确了!本月起,全面取消
今天,记者从宁波市鄞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获悉,本月起,凡是用于人才补贴、户口落户、住房保障、银行贷款等的各类不动产纸质证明——也就是我们平时见到的“宁波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”纸质版——不用再去打印了!
强制要求打印不动产登记套数证明,将在鄞州区成为历史!
采访中,鄞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这次改革的内容:
1.各职能部门、金融单位需要个人家庭不动产证明的,将通过数据共享、系统查询等方式,自行获取办理本单位业务所需的不动产登记相关证明材料。
也就是说,哪个部门或金融单位需要这些证明材料,他们有义务自己查询抓取。如果对方要求你提供纸质证明材料,你可以很“硬气”地拒绝!
2.各金融机构办理宁波市鄞州区范围内(不包括高新区、东钱湖)不动产的抵押,统一采用宁波市不动产登记“线上平台”直接办理。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的,不再要求提供家庭住房套数纸质证明,采用“线上平台”自行查询。
3.鄞州区属各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二手房交易,不再收取家庭住房套数纸质证明,实行家庭住房套数承诺后台数据比对。个人提供家庭住房套数承材料存在虚假申报行为的,以及涉事中介机构及其代办人员,将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和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。
此次鄞州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改革,有三大创新做法。
一是数据共享。即相关单位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提交由中心出具的纸质证明材料,而是通过数据共享、系统对接、系统查询等方式,自行获得办理本单位业务时所需的不动产登记相关证明材料。
二是线上运行。企业和市民如需查询或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,可通过登录“浙江政务网”(www.zjzwfw.gov.cn)或“浙里办APP”进行自助查询及下载打印。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,统一采用宁波市不动产“线上平台”自行查询,鼓励通过“线上平台”直接办理。
三是一窗受理。鄞州区不动产在全市率先推行“房产套次承诺制”改革,实现跨部门联动机制,运用大数据分享,依托宁波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云平台V2.0系统,由部门主动承担责任,让群众和企业在办事过程中无需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。
需要提醒的是,按照法律规定,如果企业或个人确实需要信息查询纸质证明的,或者公检法或律师依法要求法院查封或调查取证提供纸质证明的,鄞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部门还是会依法出具的。
来源:宁波晚报记者曾梅 通讯员薛晨